专利权的撤销事由主要涵盖以下这些方面。
其一,不符合专利授予的条件。
就像发明创造若缺乏新颖性,意味着在申请日前该技术就已被公开了;缺乏创造性,与现有的技术相比,没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以及显著的进步;缺乏实用性,无法在产业上进行制造或者使用,并且不能产生积极的效果等情况,都不符合专利授予的标准。
其二,说明书未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进行充分公开。
说明书必须要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晰、完整的说明,要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基准。
倘若未达到这一要求,那么就很有可能导致专利被撤销。
其三,权利要求书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
权利要求应当依据说明书,清晰、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要是不符合这一规定,也可以成为撤销专利权的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