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满,未
续签继续用工,适用二倍
工资罚则。
劳动合同期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已经完结,用人单位继续用工是新的
劳动关系。用人单位继续用工满一个月未
签合同的,应当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向
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继续用工不满一年的,二倍
工资支付到补订合同之日止;满一年的,支付到满一年的前一日止,并视为已经订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立即补办手续。对此,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都有明确的规定,且
北京市是规定自继续用工之日起支付二倍工资,最多12个月。上述是没有
续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