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案件,其标的额为 30000 元,这类案件属于财产案件范畴。
按照诉讼费缴纳办法的相关规定,财产案件是依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比例分段来累计交纳诉讼费的。
其中,不超过 1 万元的部分,每件需交纳 50 元;而超过 1 万元至 10 万元的部分,则按照 2.5%的比例交纳。
就 30000 元的标的额而言,其诉讼费的计算方式是:先交纳 50 元,再加上(30000 - 10000)乘以 2.5%,即 50 + 500 = 550 元。
然而,实际的费用可能会因采用简易程序而减半收取等特殊情况而发生变化。
同时,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倘若满足司法救助的条件,还能够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以减轻当事人的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