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的范畴内,一直秉持着“谁主张,谁举证”的重要原则。
倘若某一方当事人察觉到笔迹的真实性存有疑问,并且此笔迹对其自身所主张的内容或者案件的最终结果有着极为关键的影响,那么通常情况下,就会由这一方当事人去申请进行笔迹鉴定。
就好比在合同纠纷这个领域,倘若有一方坚称合同上的签名并非本人所签,为了能够有力地证明自己的主张,就必须向法院递交笔迹鉴定的申请。
而在刑事诉讼当中,侦查机关为了能够清晰地查明案件的真实情况,准确地确定证据的真实性,也拥有依照自身职权而主动开展笔迹鉴定的权力。
例如在诈骗案件里,当涉及到那些关键书证上签名的真实性问题时,侦查机关便会积极主动地进行笔迹鉴定,以此来获取至关重要的证据。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律图法律科普文章由律图官方团队出品,文章经过3轮严格审核,内容覆盖常见法律生活场景,聚焦你想知道的高频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