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说的就是把那些已经被司法机关给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起来的财产给藏起来,或者转移走,又或者给变卖掉,甚至故意把它们给毁坏掉,要是情节特别严重的话,那就构成这个罪。
这个罪的构成要件是这样的哈:主体,一般人都有可能成为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就是明明知道那是已经被司法机关查封等处理过的财产,还故意去处置它;客体,主要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客观方面,就是做出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这些行为,并且情节得严重才行。
比如说,司法机关已经把某一套房产给查封了,但是犯罪嫌疑人却偷偷地把这房产给卖掉了,这种行为就很可能构成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
要是情节不算太严重的话,那就不构成犯罪,不过也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