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北省,对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并未明确设定一个固定不变的“数额”标准来对该罪进行判定。
此罪的认定是一个综合性的考量过程。
通常情况下,倘若被执行人具备执行能力却拒不执行,且情节严重,那么就有可能构成此罪。
“情节严重”涵盖诸多情形,比如隐藏、转移、故意损毁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导致判决、裁定无法得以执行;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损毁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等。
它并非仅仅依据某个特定的数额来进行判定,而是要综合各种因素,全面考量被执行人的行为及其对判决、裁定执行的影响等方面,从而准确认定是否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