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仲裁裁决与诉讼时效中断并无关联。
诉讼时效中断指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因特定法定事由出现,已过时效期间失效,待事由消除后时效期间重新开始计算。
而撤销仲裁裁决是针对仲裁这一争议解决方式结果的特殊司法监督程序,它有自身严格的法定事由规定,像无仲裁协议、裁决事项超出仲裁协议范围或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等。
其程序的开启与诉讼时效中断的原理及规则不相关,二者分属不同的法律概念和制度体系。
撤销仲裁裁决旨在对仲裁结果进行司法审查,以确保仲裁的合法性和公正性;而诉讼时效中断主要是为了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因时间过长而导致权利难以实现。
两者在法律实践中各自发挥着重要作用,不可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