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名股东与隐名股东所签订的协议,通常情况下是具备法律效力的。
从合同法的层面来分析,只要该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愿的体现,不存在诸如欺诈、胁迫等导致法定无效的情形,并且也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就应当认定其为有效。
然而,这种协议并不能对抗善意的第三人。
就好比在公司与外部进行交易时,善意的第三人依据公司登记机关所登记的信息与显名股东展开交易,此时隐名股东即便有协议在手,也不能以此否定该交易的效力。
与此同时,倘若显名股东违背了协议,隐名股东可以依据协议来追究其违约责任,要求其对自身所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或者承担其他协议中所约定的责任等。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律图法律科普文章由律图官方团队出品,文章经过3轮严格审核,内容覆盖常见法律生活场景,聚焦你想知道的高频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