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明确规定,关于劳动仲裁裁决方面。
要是属于终局裁决,劳动者要是对仲裁裁决不满意,那么从收到仲裁裁决书那一天起的十五天内,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用人单位要是有证据能证明仲裁裁决存在法定可撤销的情形,就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后的三十天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倘若不是终局裁决,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话,同样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天内去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这里所说的期限是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要是超过了这个期间再去起诉,法院很有可能会驳回起诉。
这一系列规定旨在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确保仲裁裁决的公正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