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有人失踪时,继承其财产会变得较为复杂。
要想开始继承,首先得宣告失踪人死亡。
宣告死亡有着明确的法定条件,通常来讲,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二年,此时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来宣告死亡。
要是因意外事故导致下落不明,且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再生存,那么宣告死亡就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宣告死亡判决作出后,就会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继承。
法定继承顺序分为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第一顺序包含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则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当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时,就由第二顺序继承人来继承。
不过,要是失踪人之后又出现了,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死亡宣告,其财产应返还或者给予适当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