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送管辖,就是法院把案子给受理了之后,一瞅自己对这案子没啥管辖权,就按照法律规定把案子给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去审理。
这么做的目的,就是为了保证案子能在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审判,可别因为管辖出错了而影响到司法的公正。
移转管辖,是经上级法院给决定或者同意,把案子从原来管辖的法院给转移到另外一个有管辖权的法院去。
一般,这都是基于上级法院的职权或者是一些特定的情况才会进行的。
这两者主要的差别,就在于移送管辖是没管辖权的法院把案子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不过,管辖权可不会跟着一起转移;而移转管辖,是在上级法院的决定或者同意之下,把案子的管辖权给转移走。
比如说,A 地的法院把案子受理了,结果发现自己没管辖权,就把案子给移送送到 B 地有管辖权的法院去,这就是移送管辖;要是上级法院决定把 A 地某个案子的管辖权转移到 B 地的法院,那这就是移转管辖。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律图法律科普文章由律图官方团队出品,文章经过3轮严格审核,内容覆盖常见法律生活场景,聚焦你想知道的高频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