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先进行公证赠与,接着又立下遗嘱时,就会牵涉到不同法律行为对财产处分的效力事宜。
公证赠与属于诺成性法律行为,一旦经过公证,通常情况下赠与人不能随意撤回赠与。
不过,倘若赠与财产的权利尚未进行转移,且赠与人处于法定情形之中,比如受赠人严重伤害了赠与人或者其近亲属等,那么赠与人是可以撤销赠与的。
遗嘱则是在立遗嘱人离世时才会产生法律效力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要是遗嘱所处分的财产与已经公证赠与出去的财产有重合部分,当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了,那么遗嘱对该部分财产的处分就无效;倘若赠与财产的权利还未转移,并且遗嘱符合法定形式等生效条件,遗嘱人就有权利通过遗嘱再次对这部分财产进行处分。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律图法律科普文章由律图官方团队出品,文章经过3轮严格审核,内容覆盖常见法律生活场景,聚焦你想知道的高频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