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主要与《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紧密相关。
此条明确规定了诸多商标侵权行为:其一,未获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其相同注册商标;其二,未得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标,或在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近似商标且易致混淆;其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其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销售此类标识;其五,未经同意更换注册商标并将换标商品投入市场;其六,故意为侵权行为提供便利,助他人侵权;其七,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等情形。
倘若遭遇商标侵权纠纷,就得依据具体行为,对照此条款仔细判断,以明确是否构成侵权,从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