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提前一个月只是用口头的方式去通知辞退员工,那在法律层面可是有一定风险的。
通常来讲,用人单位要是想解除劳动合同,最好是以书面形式来通知劳动者。
因为要是只用口头通知,到后面发生劳动纠纷的时候,举证就会特别困难,劳动者说不定会说自己压根没收到辞退通知,这样就很容易引发争议。
要是实在没办法只能用口头通知,那也得尽量把相关的证据保留下来,像录音之类的,这样就能证明曾经有过辞退的告知行为。
而且,辞退的理由也得符合法律规定才行,比如说劳动者严重违反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之类的情况。
要是不符合规定,用人单位就可能要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到时候还得给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
总的来说,为了避免出现法律风险,用人单位最好还是尽量用书面形式去通知辞退员工,并且要把辞退的理由和相关依据都明确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