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别人一块儿住,通常说的就是有配偶的人跟婚外的异性,既不是以夫妻的名义,还能持续、稳定地一起生活。
这种行为从法律角度来讲,属于违反夫妻之间要忠诚的那种义务的行为。
从法律层面去看哈,要是没有特别的约定,夫妻双方对共同的财产是有平等的处理权利的。
可要是有配偶的人跟别人一块儿住了,那就可能会影响到在离婚的时候没过错那一方的财产分割权益,没过错的一方是可以要求得到损害赔偿的。
不过要确定是不是同居行为,得综合好多方面的因素,像双方居住时间是不是持续的、稳定的,是不是以夫妻的名义一起生活之类的。
要是仅仅只是偶尔有那么些亲密的行为,或者只是短期住在一起,一般是不算构成同居的。
总之,同居行为在法律上是有明确的界定的,也有相应的后果,具体到底是不是属于同居,得根据实际的证据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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