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刑事拘留的时长有着明确规定,最长不会超过 37 天。
此期限依据刑事诉讼法而来。
通常情况下,公安机关对待被拘留之人,若认为需予以逮捕,需在拘留后的 3 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批准。
然而,在特殊情形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能够延长 1 至 4 天。
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延长至 30 天。
人民检察院从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起的 7 天内,要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倘若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必须在接到通知后即刻释放被拘留之人。
这一系列规定旨在保障刑事诉讼的合法进行,同时也充分考虑到各种案件的特殊性,以确保司法程序的公正与严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