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情况主要有这些:其一,在适用法律、法规的时候确实出现了错误;其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该案件没有管辖权;其三,违反了法定程序,就像没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之类的;其四,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假的;其五,对方当事人把那些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给隐瞒了;其六,仲裁员在仲裁这个案件的过程中存在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或者枉法裁决的行为。
要是有其中任何一种情况,当事人就可以从收到仲裁裁决书那天起的六十天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方的中级人民法院去申请撤销裁决。
之后,法院经过审查核实之后,会作出撤销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
这就像是给了当事人一个重新审视仲裁结果的机会,确保整个劳动争议仲裁过程的公正和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