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配偶不幸离世,另一方若想放弃继承,务必遵循特定的法律程序。
首先,必须以书面形式明确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此书面文件即为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在声明书中,需清晰地表明自身放弃继承死者遗产的坚决意愿。
从时间节点来看,应在继承开始之后且遗产处理之前表达放弃之意。
倘若在遗产已经被分割完毕后才表示放弃,这种放弃行为通常是不被认可的。
并且,这种放弃行为必须完全出于自愿,不能有被欺诈、被胁迫等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存在。
一旦作出了有效的放弃继承表示,就不能再随意反悔,一般情况下也就不能再对已经放弃的遗产主张继承权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