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工费的确定依据主要是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
其中,误工时间需依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所出具的证明来确定。
倘若受害人因伤致残而持续误工,那么误工时间能计算到定残日前一天。
在收入状况方面,要是受害人有固定收入,误工费就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收入来计算。
而如果受害人没有固定收入,那就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进行计算;倘若受害人无法举证证明自己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此时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来计算。
总之,误工费的计算要综合考虑这些因素,以确保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合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