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许可,就是在特定的一些条件之下,由国家的主管机关按照实际情况,把对已经发表的作品进行特殊使用的权利给申请获得许可的那个人。
在著作权法里面,有这样一些情况可能会适用强制许可。
比如说为了实施义务教育以及国家的教育规划,而编写和出版教科书的时候,在合理的范围之内,是可以不用经过著作权人的许可,就把已经发表的作品的片段,或者是比较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等等,汇编到教科书中去;还有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是非常情况的时候,又或者是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国务院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是可以决定对著作权人的权利进行限制等等。
不过,强制许可可不能随便就授予出去,必须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这样才能平衡好著作权人的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