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诉讼里,拘留期限是有明确规定的。
通常,公安机关要是把人给拘留了,觉得得逮捕这个人了,那就得在拘留后的三天之内,把这事提交给人民检察院去审查批准。
要是遇到特殊情况,那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就能延长一天到四天。
像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者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就可以延长到三十天。
人民检察院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之后的七天以内,得做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要是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就得在接到通知的第一时间把人给放了,并且得把执行的情况及时告诉人民检察院。
要是还需要继续侦查,而且又符合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条件,那就按照规定去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