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罪,就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那些工作人员,靠着自己职务的便利,把本单位的资金给弄到自己手里用,或者借给别人用。
要是挪用的钱数额比较大,并且超过三个月还没还回来,或者没超过三个月,但数额大,拿去做营利活动,又或者拿去搞非法活动,这就构成挪用资金罪。
要是挪用资金之后,已经把钱全部都退回去了,在量刑的时候,这可以当作一个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因素。
不过,到底怎么量刑,得综合考虑好多方面,像挪用资金的数额到底有多少,挪用了多长时间,把钱拿去做什么用之类的。
通常来讲,挪用资金数额比较大的标准,是三万元到十万元以上这么个范围。
要是把钱退回去了,而且情节还比较轻,那可能就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要是数额特别巨大,那肯定就得面临更重的刑罚。
总之,虽然钱已经退回去了,但还是有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具体到底会怎样,得根据实际的案情,由司法机关来进行判断和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