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劳动仲裁裁决有其特定的范围限制,不能超出当事人当初所提出的诉求。
仲裁庭主要依据双方当事人主动提出的仲裁请求来展开审查与判定工作。
在劳动仲裁的实际过程中,当事人明确提出的诉求就像是一个边界,界定了仲裁庭进行审理以及作出裁决的范围。
这其实是遵循了“不告不理”这一最为基本的原则,其目的就是为了保证仲裁程序能够始终保持公正性,并且让结果具有可预测性。
倘若仲裁裁决超出了当事人当初所提出的诉求范围,那就属于超裁行为了。
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当事人是有权对该仲裁裁决提出异议的。
比如,他们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是仲裁裁决属于终局裁决的话,那还存在着法定的撤销程序等。
通过这些方式,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对超裁的部分进行纠正等相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