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接行政强制执行方式主要包含代履行和执行罚这两种。
代履行,就是当义务人超过规定时间还不履行行政法规定的义务时,如果让他人来代为履行能够达到同样的目的,那行政机关既可以自己动手去代为履行,也可以委托给第三方来代为履行,同时还会向义务人征收相应的代履行费用,这就是代履行这种强制执行制度。
而执行罚,是行政机关针对那些坚决不履行行政决定所确定的义务的义务人,给他们新增一个需要缴纳金钱的义务,用这种方式来逼迫他们履行义务,比如说对那些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人再加罚款项等。
这两种方式,都是借助一些间接的手段,让义务人去履行义务,这样就能够避免直接使用强制手段,从而减少对相对人权益的过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