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骗儿童罪归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这一范畴。
在刑法体系里,此罪意味着通过欺骗、引诱或者其他手段,让未满 14 周岁的儿童脱离原本的家庭或者监护人。
它所侵害的客体极为重要,一方面是他人的家庭关系,另一方面是儿童的合法权益。
从主观方面来看,拐骗儿童罪表现为故意,也就是清楚知晓对象是不满 14 周岁的儿童,却故意将其拐骗,使其脱离家庭或监护人的监管。
在主体方面,该罪是一般主体,只要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有可能构成此罪。
这一罪行严重侵犯了儿童的权益和家庭的稳定,必须予以严厉打击和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