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指定辩护的情形大致如下:要是被告人已经成年,并且没有瞎、聋、哑这些情况,也没有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而且不太可能被判处死刑同时又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话,通常就不会给指定辩护。
还有,要是被告人具备完全的刑事行为能力,自己是可以去委托辩护人,但他却没委托,这种情况也不会给指定辩护。
在这些特定的情况下,被告人就得自己去承担起辩护的工作,或者让亲属之类的帮忙去聘请律师。
要是被告人经济上比较困难,或者因为其他原因确实特别需要法律援助的话,那就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去申请。
总的来说,不指定辩护是根据被告人自身的实际状况和能力等方面的因素来进行判断的,目的就是为了保障司法程序的公正,同时也能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