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的债务,通常都是由夫妻一起承担的。
一般来讲,夫妻双方对于共同的债务得承担连带清偿的责任。
这就意味着,债权人有权利要求夫妻当中的任何一方,或者是双方一起去偿还债务。
当到了离婚的时候,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首先得由夫妻双方去协商确定。
要是协商不下来,那就得由法院根据债务的性质、用途之类的因素,再结合双方的经济能力等各种情况来做出判决。
像夫妻当中的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以个人名义去背负债务的,而且这个债务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的需要。
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这个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才有的,不然的话,这个债务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就得由债务人一方自己去承担。
总之,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得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判断和处理,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好债权人以及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