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协议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这意味着从当事人能够知晓或者理应知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那天开始计算。
不过,如果劳动关系还在存续期间,因为拖欠劳动报酬产生了争议,那劳动者去申请仲裁可不受刚才说的那三年时效期间的限制。
但要是劳动关系终止了,就必须得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的一年内提出申请。
要是诉讼时效期间到了,义务人就可以说不履行义务。
而且,当诉讼时效期间过了之后,如果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了,就不能再以诉讼时效期间过了为理由来拒绝履行;要是义务人已经自己主动履行了义务,那也不能再要求人家把已经履行的部分返还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