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民政局的离婚手续,得双方都自愿,并且没啥争议才行。
一开始,双方得带上自己的户口簿、身份证,还有结婚证,以及双方一起签订的离婚协议书这些材料。
接着,一起去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去提交申请。
那婚姻登记机关会仔细审查这些材料,如果符合离婚的条件,就会给双方安排一个离婚登记前的冷静期,这个冷静期时长是 30 天。
等冷静期满了之后,双方得在 30 天之内再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发给离婚证,如果没申请的话,就相当于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等婚姻登记机关审查通过之后,就会把离婚证发给双方,到这时候,离婚手续就全部办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