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强制执行的扣押期限是 30 天。
要是遇到特殊情况,经过批准后还能再延长 30 天。
等到扣押期限到了的时候,人民法院得赶紧把扣押给解除掉。
在扣押的这段时间里,被扣押的财产得好好保管着,不能随便使用、处分或者给损坏了。
像那些鲜活的物品或者其他不太好保管的财物,人民法院可以让当事人赶紧处理掉,然后由人民法院来保存这些财物的价款;要是有必要的话,人民法院还能把这些财物给变卖了,同样是为了保存价款。
制定扣押期限的规定,主要是为了保证执行程序能够合法地进行,同时也能避免对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过度造成伤害。
要是超过了扣押期限还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去处理,那就可能会让执行行为变成违法的,这时候被执行人就有权利提出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