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诉讼造成他人
经济损失170万,属于
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虚假诉讼是法律名词,就是打假官司,是指
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利用法律赋予的
诉讼权利,采取虚假的诉讼主体、事实及
证据的方法提起
民事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的行为。根据《
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
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
债务,又构成其他
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
从重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