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年中国出租车行业经营管理模式与投资发展预测分析报告》显示,10日,交通运输部同时发布《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期1个月。 《指导意见》将“专车”等新业态纳入出租汽车管理范畴,巡游出租汽车可在道路途巡游揽客、站点候客,也可提供预约运营服务;预约出租汽车不得巡游揽客,只能通过预约方式提供运营服务。对预约出租汽车运价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对巡游出租汽车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 《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出租车经营权不得炒卖和私行转让。对出租车经营权实行时限制,逐步取消有偿使用费。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全部实行无偿使用,并不得变换经营主体,各地不得新出台经营权有偿使用政策。 《指导意见》分列二十个条款,对出租汽车发展定位、运力规模管理、经营权管理改革、经营做法规范、价格机制改革、公开透明监管机制等方面作发生全面、系统设计,用增量带动存量改革,以此破解出租汽车行业多年积累下来的冲突和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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