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为了
保证仲裁机构裁决的正确性和
合法性,保护
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得错误的而又具有效力的裁决得到纠正,《
仲裁法》赋予人院对仲裁裁决的司法
监督权,允许人
民法院在出现法定情形时
撤销仲裁裁决。另外,万帆
律师事务所
劳动纠纷律师提醒根据相关规定,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理由如下:当事人提出
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向
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1、没有仲裁协议的;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
伪造的;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6、
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
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
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将裁定撤销;人民法院认定裁决违背
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