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厦门,一般个人所得税的缴纳基数是 5000 元,这是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把一些费用减除后的标准。
要是纳税人有专项附加扣除之类的情况,就得把相应的金额扣除掉,然后再来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专项附加扣除包含好多项目,像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等。
比如说,要是有 1000 元的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那应纳税所得额的基数就可能变成 6000 元(5000 加上 1000)。
具体到底有哪些扣除项目以及标准,得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再结合个人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这里要特别注意哈,税收政策可是会根据国家的经济形势等因素来进行调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