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你问的
国家赔偿金怎么计算的问题,律师告诉你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
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
工资计算。侵犯公民
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
医疗费,以及
赔偿因
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造成部分或者全部
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
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十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
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
死亡赔偿金、
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前述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民政部门有关生活救济的规定办理,被扶养的人是
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侵犯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的
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
处罚款、
罚金、追缴、
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返还财产;(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下列第(三)、(四)项的规定赔偿;(三)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
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四)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五)财产已经拍卖的,给付拍卖所得的价款;(六)
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七)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