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
股权的,提交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文件;或同意
股权转让的股东会决议 ;或其他股东接到通知三十日未答复的,提交拟转让股东就转让事宜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 及征求意见的说明 。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外资转内资的,提交原
外资企业有权机构同意转让股份的决议)。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无须提交本材料。2、股东双方签署的
股权转让协议 或者股权交割证明。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
身份证件
复印件;4、
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以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公司法定
代表人签署);5、法律、行政
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如股份转让涉及外资转内资的,提交外经贸部门的批准文件);6、
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