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官司的诉讼费,主要是按照诉讼标的额来算的。
具体这么算哈:案件受理费等于诉讼标的额乘以费率,再加上速算增加额。
就比如说,要是诉讼标的额不超过 1 万元,那每件就只要交 50 元。
要是超过 1 万元但没超过 10 万元,就按照 2.5%来交。
超过 10 万元到 20 万元这部分,按 2%交。
超过 20 万元到 50 万元的,是按 1.5%交。
超过 50 万元到 100 万元的,按 1%交。
超过 100 万元到 200 万元的,按 0.9%交。
超过 200 万元到 500 万元的,按 0.8%交。
超过 500 万元到 1000 万元的,按 0.7%交。
超过 1000 万元到 2000 万元的,按 0.6%交。
超过 2000 万元的,就按 0.5%交。
除了这些,还有可能有其他费用,像鉴定费之类的,得根据具体情况来定。
要是涉及到财产保全啥的,也会有相应的费用。
要注意,这些费用最后是由败诉方承担的,不过在起诉的时候,一般得先由起诉方垫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