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的法定许可类型主要有这些。
首先是报刊转载法定许可,也就是说,报刊是可以转载其他已经发表过的作品的,不过,得按照规定去支付报酬。
其次是制作录音制品法定许可,这意味着录音制作者要是用别人已经合法录制好成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来制作新的录音制品,那可以不用经过著作权人的许可,但是一定要按照规定把报酬给人家付了。
还有就是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发表的作品法定许可,广播电台和电视台是可以播放已经发表的作品哒,不过可不能损害被播放作品著作权人的利益。
这些法定许可类型,主要就是为了能平衡著作权人的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这样能更好地促进作品的传播和利用。
但在实际使用的时候,可一定要记住遵守相关的规定,还有把该付的报酬都给人家付了,不能马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