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对于
派出所传唤不去的后果规定,侦查人员询问
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
证言。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根据以上规定,
传唤不能适用于证人。目前,由于证人保护制度不完善,证人不愿意作证的情况还存在。对此,
执法部门应进行详细的法律宣传,并耐心细致地做好证人思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