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申请(需法定
代表人签字、盖章);(2)
股权转让协议书;(3)验资报告(
复印件);(4)
公司章程规定的最高权力机构做出的决议或决定;(5)修改合同和章程的协议书;(6)
股权接收方开业证明、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文件、商业登记证或
营业执照、资信证明、股东名录、
董事会名录、股东或董事会授权签字代表的决议,若投资外方是自然人,需
身份证件复印件及资信证明(由开户银行出具);(7)新董事会名单复印件(须有
董事本人亲笔签名、职务、
委派方);(8)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9)办理人员
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验资报告复印件;(10)
承诺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11)《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
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复印件;(12)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文件。 二、外商
独资企业
股权转让给内资企业审批、登记注册应提交给工商部门的材料包括: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录》、《
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董事会成员、经理、
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请根据不同变更事项填妥相应内容);2、《指定(委托)书》;3、公司章程规定的最高权力机构做出的决议或决定; 4、《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5、
股权转让协议;6、股东签字、盖章并由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
公司公章的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7、审批机关的批复及《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副本;8、股东发生变化的应提交受让方的合法资格证明(资格证明应按
公司设立时的有关要求提交)以上便是外商独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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