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可以撤销自己作出的
工伤认定决定书。
工伤认定是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当下为人社局)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
职业病)是否属于
工伤或者
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有权作出,就有权撤销。 最高人
民法院 《关于审理
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9号 第九条 因工伤认定申请人或者用人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
虚假材料,导致工伤认定错误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在
诉讼中依法予以更正。 工伤认定依法更正后,原告不申请
撤诉,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作出原工伤认定时有过错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确认
违法;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无过错的,人民法院可以驳回原告
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