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如何认定票据诈骗罪,如何认定票据诈骗罪,票据诈骗罪

段文超律师
4.4k浏览 帮助43人
专业服务 律师认证 退款保障
在线咨询,律师1对1沟通
最新修订 | 2024-02-29
您好,关于“如何认定票据诈骗罪,如何认定票据诈骗罪,票据诈骗罪”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您好,想了解票据诈骗罪如何认定,请您详细参考下面的内容,望采纳。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明知,是否以骗取他人财物为目的是区别罪与非罪的重要标准。使用伪造、变造、或者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是“明知”的,在主观上是否明知其所使用的汇票、本票、支票是伪造、变造或者作废的,是划分是否构成本罪的重要界限之一。如果行为人在使用汇票、本票、支票时,在主观上确实不知道该票据是伪造、变造或者作废的,则不构成本罪。

应当注意的是,在司法实践中判断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明知,不是仅依据行为人自已的供述,而是要在全面了解整个案件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后得出结论。对于冒用他人的票据、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伪记载以及使用伪造、变造的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行为人必须具有诈骗他人财物的故意和目的,没有这种故意和目的,就不能构成本罪。

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可以点击“咨询我”在线咨询,律师为您解决法律问题。

如何认定票据诈骗罪,如何认定票据诈骗罪,票据诈骗罪
投诉/举报
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平台对所呈现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功能性不作任何保证。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90字,预估阅读时间2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答? 125306人选择咨询律师
685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如何认定票据诈骗罪,如何认定票据诈骗罪,票据诈骗罪
一键咨询
  •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450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010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750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531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218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441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745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405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0****538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703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85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62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635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486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517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23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461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05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777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730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651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770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12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016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551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03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162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487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704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118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286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545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310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410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214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843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337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057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23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261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323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231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540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488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144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813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768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870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28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42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南京181****410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35****6981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77****2948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票据诈骗罪怎么认定
票据诈骗罪这样认定: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明知,是否以骗取他人财物为目的是区别罪与非罪的重要标准。一般说来,具有以下情形的行为不构成犯罪:(1)不知是伪造、变造、作废的金融票据而使用的;(2)将他人的金融票据误认为是自己的金融票据而使用的。
21浏览 2025-01-15
票据诈骗罪如何认定
17浏览 2025-03-30
票据诈骗怎样认定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票据诈骗罪如何认定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构成票据诈骗罪的情形如下: (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三)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 (四)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1、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明知,是否以骗取他人财物为目的是区别罪与非罪的重要标准。本条为避免混淆罪与非罪的界限,对行为人主观方面的一些状况进行了特别规定。如使用伪造、变造、或者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是“明知”的,在主观上是否明知其所使用的汇票、本票、支票是伪造、变造或者作废的,是划分是否构成本罪的重要界限之一。如果行为人在使用汇票、本票、支票时,在主观上确实不知道该票据是伪造、变造或者作废的,则不构成本罪。应当注意的是,在司法实践中判断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明知,不是仅依据行为人自已的供述,而是要在全面了解整个案件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后得出结论。对于冒用他人的票据、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伪记载以及使用伪造、变造的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行为人必须具有诈骗他人财物的故意和目的,没有这种故意和目的,就不能构成本罪。 一般说来,具有以下情形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1)不知是伪造、变造、作废的金融票据而使用的; (2)将他人的金融票据误认为是自己的金融票据而使用的; (3)不知存款已不足而误签空头支票或者误签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的; (4)签发汇票、本票时因过失而作错误记载的: (5)不知是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而使用的。等等。 2、区分票据诈骗罪与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的界限 两罪的根本区别在于,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惩治的是伪造、变造行为本身,而金融票据诈骗罪惩治的是使用这些金融票据进行诈骗的行为。如果行为人仅仅是伪造、变造金融票证,而没有使用的,则这种行为触犯了第177条的规定,构成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但司法实践中这两种犯罪往往又是联系在一起的,表现为行为人先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或者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然后使用该伪造、变造的票证进行诈骗活动,这种情形实际上属于一种牵连犯的情形,应当重罪,即按票据诈骗罪论罪处罚,而不实行数罪并罚。
366浏览
票据诈骗罪如何认定
对票据诈骗罪的认定,可以考虑从构成要件入手,其中包括了四个方面:1、客体要件为不仅侵犯了他人财产权利,更影响了金融票据的信誉,妨害了金融票据的正常流通和使用,破坏了国家对金融票据业务的管理制度。2、主体是一般主体等。
37浏览 2025-01-01
票据诈骗罪的认定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票据诈骗罪如何认定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构成票据诈骗罪的情形如下: (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三)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 (四)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1、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明知,是否以骗取他人财物为目的是区别罪与非罪的重要标准。本条为避免混淆罪与非罪的界限,对行为人主观方面的一些状况进行了特别规定。如使用伪造、变造、或者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是“明知”的,在主观上是否明知其所使用的汇票、本票、支票是伪造、变造或者作废的,是划分是否构成本罪的重要界限之一。如果行为人在使用汇票、本票、支票时,在主观上确实不知道该票据是伪造、变造或者作废的,则不构成本罪。应当注意的是,在司法实践中判断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明知,不是仅依据行为人自已的供述,而是要在全面了解整个案件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后得出结论。对于冒用他人的票据、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伪记载以及使用伪造、变造的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行为人必须具有诈骗他人财物的故意和目的,没有这种故意和目的,就不能构成本罪。 一般说来,具有以下情形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1)不知是伪造、变造、作废的金融票据而使用的; (2)将他人的金融票据误认为是自己的金融票据而使用的; (3)不知存款已不足而误签空头支票或者误签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的; (4)签发汇票、本票时因过失而作错误记载的: (5)不知是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而使用的。等等。 2、区分票据诈骗罪与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的界限 两罪的根本区别在于,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惩治的是伪造、变造行为本身,而金融票据诈骗罪惩治的是使用这些金融票据进行诈骗的行为。如果行为人仅仅是伪造、变造金融票证,而没有使用的,则这种行为触犯了第177条的规定,构成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但司法实践中这两种犯罪往往又是联系在一起的,表现为行为人先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或者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然后使用该伪造、变造的票证进行诈骗活动,这种情形实际上属于一种牵连犯的情形,应当重罪,即按票据诈骗罪论罪处罚,而不实行数罪并罚。
371浏览
票据诈骗罪如何认定?
票据诈骗罪的认定: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他人的财物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上须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11浏览 2025-05-26
票据诈骗罪怎样认定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票据诈骗罪如何认定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构成票据诈骗罪的情形如下: (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三)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 (四)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1、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明知,是否以骗取他人财物为目的是区别罪与非罪的重要标准。本条为避免混淆罪与非罪的界限,对行为人主观方面的一些状况进行了特别规定。如使用伪造、变造、或者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是“明知”的,在主观上是否明知其所使用的汇票、本票、支票是伪造、变造或者作废的,是划分是否构成本罪的重要界限之一。如果行为人在使用汇票、本票、支票时,在主观上确实不知道该票据是伪造、变造或者作废的,则不构成本罪。应当注意的是,在司法实践中判断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明知,不是仅依据行为人自已的供述,而是要在全面了解整个案件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后得出结论。对于冒用他人的票据、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伪记载以及使用伪造、变造的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行为人必须具有诈骗他人财物的故意和目的,没有这种故意和目的,就不能构成本罪。 一般说来,具有以下情形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1)不知是伪造、变造、作废的金融票据而使用的; (2)将他人的金融票据误认为是自己的金融票据而使用的; (3)不知存款已不足而误签空头支票或者误签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的; (4)签发汇票、本票时因过失而作错误记载的: (5)不知是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而使用的。等等。 2、区分票据诈骗罪与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的界限 两罪的根本区别在于,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惩治的是伪造、变造行为本身,而金融票据诈骗罪惩治的是使用这些金融票据进行诈骗的行为。如果行为人仅仅是伪造、变造金融票证,而没有使用的,则这种行为触犯了第177条的规定,构成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但司法实践中这两种犯罪往往又是联系在一起的,表现为行为人先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或者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然后使用该伪造、变造的票证进行诈骗活动,这种情形实际上属于一种牵连犯的情形,应当重罪,即按票据诈骗罪论罪处罚,而不实行数罪并罚。
467浏览
票据诈骗罪的如何认定
符合下列要件认定构成票据诈骗罪:1、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2、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3、在主观上须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25浏览 2024-10-16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律图安心问
服务承诺
专业服务
18W+认证律师,年普法人次15亿+,律图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更专业的法律服务。
律师认证
该律师已经过平台身份认证及执业资格等严格审核,确保律师真实且专业,可放心委托!
退款保障
律图全程保障您的消费权益,律师未服务将自动退款至支付账户。
用户真实评价
  • 谢谢律师的回复,非常满意
    131****9914
  • 很感谢律师给到的意见,也让我们知道怎么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私有财产的权利!
    152****6059
  • 律师人很好,回答仔细,给了比较好的建议,以后有需要还会来律图咨询的!
    135****4868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