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在进行治安管理时,有几种主要的强制措施。
其中拘传,就是得让嫌疑人乖乖地到指定的地点去接受讯问。
取保候审,就是让犯罪嫌疑人找个保证人或者交些保证金,这样能保证他们不逃跑、不干扰侦查、起诉和审判,而且得随叫随到。
监视居住,就是把犯罪嫌疑人的活动范围和方式给限制住,还得时刻盯着他们的行动。
拘留,一般是在特别紧急的情况下,依法暂时把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给剥夺了。
而逮捕,得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然后由公安机关去执行,要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并且可能要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会采取这种最严厉的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这些措施可不是随便用的,得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决定,目的就是为了维护好社会秩序,保障咱们公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