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
按照《婚姻登记条例》来讲,内地居民结婚的时候,男女双方得一起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结婚登记。
这就意味着,既可以在男方所在的地方领结婚证,也能在女方所在的地方领,只要是那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都可以。
不过要注意,常住户口所在地一般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后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地方,像在医院住院就医的或者是服刑人员这种情况就不算。
要是双方的户口所在地不一样,那就可以选择在双方当中的任何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来办理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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