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工伤后续治疗费用报销要分两种情况 ,一,没用和原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
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
工伤医疗的,在
停工留薪期内,原
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
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
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
工伤医疗待遇。” 二。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
劳动关系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费之后,工伤保险关系即终结。后续治疗的费用一般以实际发生作为结算的依据,如果有
医疗机构的证明或
司法鉴定结论能确定后续治疗费用,可以在发生前要求一次性支付仍然可以享受
工伤待遇,包括工伤治疗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后续治疗的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没有投保,则由单位承担。 如果你需要后期治疗的话,从长期来看,较好的操作方法是不要
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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