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机关办理
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在
行政拘留期间,时间是怎么算的呢,首先期间开始的“时”和“日”都不计入期间内。就此理解,如王某于2月1日23时59分以前入所,则其行政拘留
执行期限是从2月2日至2月6日。关于执行是否按“时”计算,各地公安机关有不同的作法,好象也没有具体的规定。根据公安部《
刑事羁押期限的规定》及《公安执行细则》,
刑事拘留的期限实际上是按“时”计算的,
满二十四小时为一日。但行政拘留还没查到具体规定,《公安执法细则》及《
治安拘留所管理办法》(试行)里也没有明确说。如果在我们这里,在6日早上八点钟王某就可以出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