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合同中违约责任的形式有哪些,违约责任的定义及其

4.5k浏览 帮助45人
专业服务 律师认证 退款保障
在线咨询,律师1对1沟通
最新修订 | 2024-02-28
违约责任的形式一般包括:

1.继续履行:继续履行也称强制实际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

2.采取补救措施:指矫正合同不适当履行(质量不合同)、使履行缺陷得以消除的具体措施。

3.违约金责任:指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当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金钱或财物。

4.定金责任: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5.损害赔偿:指违约方以支付金钱的方式弥补受害方因违约行为所减少的财产或者所丧失的利益的责任形式。

合同中违约责任的形式有哪些,违约责任的定义及其
投诉/举报
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平台对所呈现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功能性不作任何保证。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77字,预估阅读时间1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答? 125323人选择咨询律师
680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合同中违约责任的形式有哪些,违约责任的定义及其
一键咨询
  • 154****212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74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041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710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445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445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20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783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06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456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205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644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35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630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213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405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287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372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803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313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08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628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577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26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142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04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88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772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387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287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176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376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517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680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878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28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557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220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028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423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137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464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17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076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643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281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42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750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678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161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徐州180****3329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34****9108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35****8659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违约责任及其承担形式有哪些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未按约履行责任或未达到约定标准时,须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承担方式包括:继续履行合同、实施补救措施(如修理、替换、重做)、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及适用定金罚则。选择承担方式需依合同约定及违约状况判断,提出违约请求时,要重视证据搜集和保留,为诉讼提供有力支持。
5浏览 2024-11-23
违约责任及其承担方式有哪些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未按约定履行义务或违反约定应负的责任。承担方式有履行未完成义务、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包括直接和预期损失)、支付约定违约金、定金罚则(违约方定金不退或双倍返还)。
31浏览 2024-11-14
你好,做生意信誉做重要,我目前在经营一家小的食品公司,想咨询下违约责任的性质、特征及形式?
[律师回复] 关于违约责任的性质、特征及形式,回答如下: 约责任就是违反了合同的民事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约定或法定义务,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支付违约金、解除合同等民事责任。其主要特征为: (1)违约责任的性质是一种民事责任,不是行政责任,更不是刑事责任。 (2)违约责任是在合同依法成立之后,履行合同过程中的民事责任,而不是签订合同之前和签订合同过程中所产生的缔约过失责任。 (3)违约责任具有相对性,违约责任只能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发生,是基于合同一方或双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的事实,第三人的行为不构成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违约责任。 (4)违约责任具有可确定性,根据合同自愿原则,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的方式、违约金的数额等,但这并不否定违约责任的强制性,因为这种约定必须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 (5)违约责任是一种财产责任,不能对违约人的人身进行伤害。 (6)违约责任具有补偿性。 违约责任的性质,学术界、司法界素有争议,主要有三种说法。 一种说法认为,违约责任是一种补偿责任,违约方所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之和,只能相当于受害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我国《合同法》草案第115条二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 第二种说法认为违约金是对违约行为的一种法律制裁,具有惩罚性,违约方所支付的违约金,可以高于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强制违约方付出较大的代价,以教育和促使当事人自觉履行合同。 第三种说法认为,违约责任既具有补偿性,又有惩罚性,以补偿性为主。 违约责任是一种违约行为的法律后果,其要求违约方承担守约方因合同不能履行而造成的损失。这种损失一般是可以预见和计算的,但也不排除尚有不能确定的利益损失,包括可能得到的利益损失,这部分不确定的利益损失的赔偿,从某种意义上说带有惩罚性。我国《合同法》第114条明确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的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从而确认了违约责任的性质以补偿性为主,兼有惩罚性。这样的规定是科学的,也是可行的。笔者赞同第三种观点,惩罚与补偿兼顾,还是比较人性化的。
33浏览
开发商常见违约问题及其法律责任如何
在房地产开发中,开发商可能涉及的违法行为主要包括:一是销售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房产,损害消费者权益;二是隐瞒真相,误导消费者签订合同后转售房产;三是虚假宣传,交付的房屋与样板间或承诺存在显著差异;四是违反合同约定,未按时办理过户手续或交付合格住房。这些行为不仅违背了诚信原则,也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3浏览 2024-06-13
违约责任有什么形式
[律师回复] 对于违约责任有什么形式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违约责任有什么形式 (一)继续履行 继续履行主要适用于拒绝履行和迟延履行的情形。 (1)金钱债务无条件适用继续履行。金钱债务只存在迟延履行,不存在履行不能,因此,应无条件适用继续履行的责任形式。 (2)对非金钱债务,原则上可以请求继续履行,但下列情形除外: ①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履行不能),如买卖房屋的合同房屋灭失的。 ②强制履行费用过高。 ③债务的标的不适用强制履行,如提供劳务的合同。 ④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提出实际履行的要求 (二)采取补救措施 补救措施适用于不完全履行的情形,其主要方式有: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 (三)违约金责任 1.概念 违约金是依据合同约定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当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金钱或财物。(须在合同中预先约定) 2.违约金的调整 (1)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2)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四)定金责任 合同法第11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是合同的一种担保方式,由《担保法》来规定。对于定金,应注意的是: 第 一,定金合同是实践性合同,如果没有实际交付定金,定金合同不生效,不能适用定金罚则。 第 二,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0%;如果定金数额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0%,超过部分无效。 第 三,实际交付的定金与约定的数额不一致的,以实际交付的数额为准,视为当事人变更定金合同。 第 四,违约方部分违约的,定金罚则仅适用于违约部分。 第 五,一个合同中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当事人只能择其一而行使。 (五)损害赔偿 1.损害赔偿对于所有违约情形均适用。 2.完全赔偿原则,即应当赔偿非违约方因为违约而受到的全部损失,包括: (1)所受之损害,即合同当事人现有财产的积极减少。 (2)所失利益,也称为预期利益,即合同当事人因合同履行可获得的利益。 但需要注意的是依据违约行为不得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只能请求物质损害赔偿。 3.合理预见规则 即损害赔偿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1)合理预见规则是限制包括现实财产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赔偿总额的规则,不仅用以限制可得利益损失的赔偿; (2)合理预见规则不适用于约定损害赔偿; (3)是否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可能的损失,应当根据订立合同时的事实或者情况加以判断。 4.损害防止义务 (1)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2)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必要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损害赔偿可以与继续实际履行或采取补救措施相并用。 (六)损害赔偿、违约金、定金的适用关系 1.定金和违约金不能并用,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而适用。 2.违约金和损害赔偿
365浏览
其他违约责任包含什么
在法律中,“其他违约责任”较宽泛模糊,包括解除合约并复原原状、特殊合同中的特殊责任条款、预期利益损失赔偿、处理违约的合理费用等。但具体内容应依合同约定、法律法规及案件事实综合判断认定。
20浏览 2024-11-13
违约责任形式有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违约责任形式有哪些 (一)继续履行 继续履行主要适用于拒绝履行和迟延履行的情形。 (1)金钱债务无条件适用继续履行。金钱债务只存在迟延履行,不存在履行不能,因此,应无条件适用继续履行的责任形式。 (2)对非金钱债务,原则上可以请求继续履行,但下列情形除外: ①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履行不能),如买卖房屋的合同房屋灭失的。 ②强制履行费用过高。 ③债务的标的不适用强制履行,如提供劳务的合同。 ④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提出实际履行的要求。 (二)采取补救措施 补救措施适用于不完全履行的情形,其主要方式有: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 (三)违约金责任 1.概念 违约金是依据合同约定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当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金钱或财物。(须在合同中预先约定) 2.违约金的调整 (1)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2)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四)定金责任 合同法第11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是合同的一种担保方式,由《担保法》来规定。对于定金,应注意的是: 第 一,定金合同是实践性合同,如果没有实际交付定金,定金合同不生效,不能适用定金罚则。 第 二,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0%;如果定金数额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0%,超过部分无效。 第 三,实际交付的定金与约定的数额不一致的,以实际交付的数额为准,视为当事人变更定金合同。 第 四,违约方部分违约的,定金罚则仅适用于违约部分。 第 五,一个合同中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当事人只能择其一而行使。 (五)损害赔偿 1.损害赔偿对于所有违约情形均适用。 2.完全赔偿原则,即应当赔偿非违约方因为违约而受到的全部损失,包括: (1)所受之损害,即合同当事人现有财产的积极减少。 (2)所失利益,也称为预期利益,即合同当事人因合同履行可获得的利益。 但需要注意的是依据违约行为不得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只能请求物质损害赔偿。 3.合理预见规则 即损害赔偿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1)合理预见规则是限制包括现实财产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赔偿总额的规则,不仅用以限制可得利益损失的赔偿; (2)合理预见规则不适用于约定损害赔偿; (3)是否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可能的损失,应当根据订立合同时的事实或者情况加以判断。 4.损害防止义务 (1)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2)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必要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损害赔偿可以与继续实际履行或采取补救措施相并用。
359浏览
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有哪些情形
违约行为包括拒绝履行、延迟履行、部分履行、预期违约。违约责任纠纷解决方式有继续履行、补偿措施、弥补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具体责任形式依合同条款和法律法规界定。
0浏览 2024-11-18
违约责任形式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违约责任形式包括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违约责任形式有哪些 (一)继续履行 继续履行主要适用于拒绝履行和迟延履行的情形。 (1)金钱债务无条件适用继续履行。金钱债务只存在迟延履行,不存在履行不能,因此,应无条件适用继续履行的责任形式。 (2)对非金钱债务,原则上可以请求继续履行,但下列情形除外: ①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履行不能),如买卖房屋的合同房屋灭失的。 ②强制履行费用过高。 ③债务的标的不适用强制履行,如提供劳务的合同。 ④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提出实际履行的要求。 (二)采取补救措施 补救措施适用于不完全履行的情形,其主要方式有: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 (三)违约金责任 1.概念 违约金是依据合同约定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当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金钱或财物。(须在合同中预先约定) 2.违约金的调整 (1)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2)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四)定金责任 合同法第11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是合同的一种担保方式,由《担保法》来规定。对于定金,应注意的是: 第 一,定金合同是实践性合同,如果没有实际交付定金,定金合同不生效,不能适用定金罚则。 第 二,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0%;如果定金数额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0%,超过部分无效。 第 三,实际交付的定金与约定的数额不一致的,以实际交付的数额为准,视为当事人变更定金合同。 第 四,违约方部分违约的,定金罚则仅适用于违约部分。 第 五,一个合同中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当事人只能择其一而行使。 (五)损害赔偿 1.损害赔偿对于所有违约情形均适用。 2.完全赔偿原则,即应当赔偿非违约方因为违约而受到的全部损失,包括: (1)所受之损害,即合同当事人现有财产的积极减少。 (2)所失利益,也称为预期利益,即合同当事人因合同履行可获得的利益。 但需要注意的是依据违约行为不得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只能请求物质损害赔偿。 3.合理预见规则 即损害赔偿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1)合理预见规则是限制包括现实财产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赔偿总额的规则,不仅用以限制可得利益损失的赔偿; (2)合理预见规则不适用于约定损害赔偿; (3)是否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可能的损失,应当根据订立合同时的事实或者情况加以判断。 4.损害防止义务 (1)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2)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必要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损害赔偿可以与继续实际履行或采取补救措施相并用。
301浏览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律图安心问
服务承诺
专业服务
18W+认证律师,年普法人次15亿+,律图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更专业的法律服务。
律师认证
该律师已经过平台身份认证及执业资格等严格审核,确保律师真实且专业,可放心委托!
退款保障
律图全程保障您的消费权益,律师未服务将自动退款至支付账户。
用户真实评价
  • 对待我咨询的问题,给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以及对应的法律政策!有耐心的跟我解释所有的法律问题
    183****9563
  • 很感谢律师给到的意见,也让我们知道怎么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私有财产的权利!
    176****9472
  • 律师人很好,回答仔细,给了比较好的建议,以后有需要还会来律图咨询的!
    134****8399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