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
刑法第263条),是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
暴力、
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从
犯罪构成要件上看: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主观上其根本目的是要抢劫财物,侵犯人身权利只是其使用的一种手段。正因为如比,我国刑法把抢劫罪规定在侵犯财产罪这一章。客观方面表现为
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当场对
被害人身体实施强制性的
犯罪手段,
非法拘禁和抢劫罪是抢劫罪的本质特征,也是它区别于
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和敲诈
勒索罪的最显著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