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就是
债务人死亡债务问题怎么处理的相关回答。1. 关于债务人死亡时,其
债务清偿的问题,依照
民法第一千一百四十八条规定,被
继承人(
债务人)财产上一切
权利义务,除法律另有规定(限定
继承、全部继承人抛弃继承)或专属被继承人者(例如养老年金)外,自继承开始时(被继承
人死亡)由继承人承受,所以被继承人之
债务塬则亦由继承人继承。如继承人未向法院声明限定继承或抛弃继承者,继承人当然成为债务人,不需
债权人为任何表示。
2. 但在继承人有为限定继承时,依照民法第一千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法院在继承人为限定继承之呈报财产清册时,应依公示催告程序公告被继承人之债权人于一定期限 (叁个月以上)内报明其债权。又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在前述期限届满后,在该期限内报明之债权,及继承人所已知之债权,按其数额比例计算以遗产分别偿还。这是关于债务人死亡的债务处理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