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问题。
按照规定,那些从常住户口所在地跑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去合法稳定就业、就学或者居住的公民,要是自己跑到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或者补领居民身份证,要是条件符合的话,就可以去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异地受理点收到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的申请之后,就会赶紧把受理的信息传送到申请人的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也会马上审核签发。
然后,居住地的公安机关接到经过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之后,就在法定的时间期限内把证件制作好并且核验发放出去,申请人只要拿着领证回执去到受理点就能把证件领走。
所以说,要是身份证丢了,是可以在异地补办临时身份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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